郴州市苏仙区协作路及周边道路积水内涝点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17
- 发布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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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郴州市苏仙区协作路及周边道路积水内涝点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协作路及周边道路积水内涝点改造工程
1.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苏财采计(2021)131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工程概况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
1 |
郴州市苏仙区协作路及周边道路积水内涝点改造工程 |
1 |
全长约400米,全线清淤维护,重新敷设排往郴江河出口管道。
|
¥1534600.68元 |
¥15350.00元,由成交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时间:2021年 8 月 17日至2021年 8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5栋19楼1928.1929室。
4.3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本邀请公告第三条第3.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磋商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1 年 8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5栋19楼1928.1929室。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邀请后,请于 2021 年 08 月 26 日17:3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
八、询问及质疑
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9.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
(3)联系人:首主任
(4)电话:15173588877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5栋19楼1928.1929室
(3)联系人:曾玉兰
(4)电话: 18973553717/0735-2251617
(5)邮编:423000
(6)电子邮箱:QQ651306550
2021 年 08 月 17 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磋商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